清水镇派出所。

    整个警局每天都有大量的报案需要处理,导致上上下下忙碌非常。

    一天下来大概只有吃饭的时候有空。

    孟小竹端着餐盘来到柳长元对面。

    两位都是警校出身,都是托了关系才到镇上派出所上班。

    孟小竹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是柳明振家财产失窃,儿媳失踪。

    他只将财产失窃做了立案处理,而儿媳失踪只有备案。

    本来后者无论如何都该立案,因为苦主的儿媳和钱财一起失踪,即使在场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,但也应该立案将人抓回来询问一番。

    但是得知他接手这个案子的柳长元让他不要立案。

    用的理由还是找不到那个二丫和失窃财务有直接关系的理由,以及柳明振无法出具和丁二丫的亲属关系,所以拒绝立案,拒绝发布寻人启示。

    柳长元是杨柳村的人,本着避嫌的规矩,无法接触此案。

    孟小竹原本不想听他的,拒绝立案的理由实在太离谱,在村里随便找几个人问问,都知道丁二丫是柳明振的儿媳妇。

    一个人十几年的生活轨迹足以一定程度代替文书证明。

    但最后他还是照做了。

    原因很简单,就是派出所里的案子太多了,能少一个是一个。